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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理工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招聘启事

1998-12-0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华中理工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重点大学,是国内规模最大、水平一流的著名高等学府之一。经过45年发展,已初步建成以理工科为主,文、理、工、管、医相结合的具有较强办学实力的综合性大学,为了在今后二十年内实现建成国际知名大学的目标,现配合“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第一批特聘教授岗位需要,特在海内外公开招聘特聘教授三名。

一、招聘条件

(1)能从事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下最高不超过55岁)。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4)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5)发展潜力大,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构想,具有领导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二、研究领域、工作目标

生物医学光子学

研究领域:开展大脑功能的近红外光学成像和现代光子学技术在其它医学领域的应用研究。

工作目标:通过大脑功能的近红外光学成像研究、解决对大脑活动进行实时连续动态测量。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研究领域:1.CIMS(计算机集成制造)、敏捷制造、虚拟制造等;

2.高性能数控系统;

3.先进自动化加工系统;

4.智能设计、智能制造;

5.机器人。

工作目标:经过三至五年的努力,使上述一至二个领域的研究达到国际一流水平。

激光技术

研究领域:1.高功率激光器与新型激光器;

工作目标:经过三年到五年的努力使激光器的光束质量超过国际先进水平,可靠性与国际先进水平相同。

三、学校为特聘教授提供的工作、生活待遇

(1)特聘教授享受华中理工大学教授的相应工资、津贴、奖金、医疗和其它福利待遇。学校按特聘教授需要提供四室一厅住房一套。

(2)在学校提供的工资和津贴之外,由“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专项资金支付特聘教授岗位津贴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

(3)对任职期间取得重大成就,做出重大贡献的特聘教授将给予50万元或100万元的奖励。(详见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4)提供实验设备,配备工作助手,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

四、招聘办法

(1)符合招聘条件的国内外学者均可应聘。请寄个人简历一份(贴照片),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目录一份,代表作复印件五篇(部)。

(2)达成初步意向后,候选人填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包括候选人简况、主要学术成就、工作思路及预期目标、专家推荐意见等栏目)。

(3)经学校组织专家和校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特聘教授推荐人选报教育部。

(4)经教育部组织的同行专家评审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专家评审委员会审定,由学校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意见确定特聘教授人选。

(5)受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约后上岗。

五、联系办法:

通讯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华中理工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周细刚邮编:430074

电话:(86—27)87542127,87542227

传真:(86—27)87545438

Email:rsc@plue.hust.edu.cn

http://www.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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